信息來源:墾利石化銷售公司 時間:2022-4-11 16:21
警示詞: 危險
危險信息:極易燃氣體; 含壓力下氣體,如受熱可爆炸; 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可能引起昏昏欲睡或眩暈; 對水生生物有害; 對水生生物有害并且有長期持續影響;
防范說明:
預防措施:密閉操作,避免泄漏,全面通風,防止丙烯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穿戴防靜電工作服。
事故響應: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如發生火災: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安全儲存:儲存于陰涼、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
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0℃。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廢棄處置: 在認可的廢物處置設施中處置廢物。處置前應參閱國家
和地方有關的法規。
第三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如果發生凍傷,將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溫水中復溫。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熱水或輻射熱。使用清潔、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適感,就醫。
眼睛接觸: 如有不適,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或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吸 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 入: 不適用。
接觸該化學品的主要癥狀和對健康的影響:對皮膚和黏膜略有刺激性。高濃度丙烯有麻醉作用,有窒息性。對心血管毒性比乙烯強,可引起心室性早搏、血壓降低和心力衰竭。皮膚和黏膜接觸液態丙烯會引起凍傷。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可引起頭昏、乏力、全身不適、思維不集中。個別人胃腸道功能發生紊亂。
對施救者的忠告: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消防防靜電防護服。
醫生的特別提示: 無資料
及時的醫療護理和特殊的治療: 無資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特別危險性:極易燃氣體,火場溫度下易發生危險的聚合反應。
特殊滅火方法: 無資料
保護消防人員的防護裝備: 建議滅火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消防防靜電防護服。
第六部分 泄露應急處理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置程序: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氣體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靜電服。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處理液體時,應防止凍傷。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噴霧狀水抑制蒸氣或改變蒸氣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觸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或泄漏源。泄漏隔離距離至少為100m。如果為大量泄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800m。
環境保護措施:防止氣體通過下水道、通風系統和密閉性空間擴散。隔離泄漏區直至氣體散盡。
泄漏化學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處置材料:噴霧狀水抑制蒸氣或改變蒸氣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觸泄漏物。如有可能,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氣體通過下水道、通風系統和密閉性空間擴散。隔離泄漏區直至氣體散盡。
防止發生次生危害的預防措施: 無特殊要求。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處置:【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嚴防泄漏,全面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生產、使用及貯存場所應設置泄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穿防靜電工作服。
儲罐等壓力容器和設備應設置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并應裝有帶壓力、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重點儲罐需設置緊急切斷裝置。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
生產、儲存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特殊要求】
(1)丙烯系統運行時,不準敲擊,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不得超壓,嚴禁負壓。
(2)管道、閥門和水封裝置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烤。不準在室內排放丙烯。吹洗置換,應立即切斷氣源,進行通風,不得進行可能發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3)使用丙烯瓶時注意以下事項:
——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氣瓶的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規定的余壓。
(4)廠(車間)內的丙烯設備、管道應按《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定》要求采取防靜電措施,并在避雷保護范圍之內。
(5)充裝時使用萬向節管道充裝系統,嚴防超裝。
儲存:(1)儲存于陰涼、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0℃。
(2)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丙烯瓶與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m;與空調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于20m;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m。
(3)儲存室內必須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丙烯最高含量不超過1%(體積比)。儲存室建筑物頂部或外墻的上部設氣窗或排氣孔。排氣孔應朝向安全地帶,室內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風每小時換氣次數不得小于14次。
(4)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和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前蘇聯MAC(mg/ m3):100
監測方法:氣相色譜法
生物限值: 無資料
監測方法 無資料
工程控制方法: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高濃度環境中,佩帶正壓式空氣式呼吸器。
手防護:一般不需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戴防護手套
眼睛防護: 無特殊要求
皮膚和身體防護: 無特殊要求 ,建議穿防砸工作鞋。
特殊防護措施: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長期反復接觸。進入罐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須有人監護。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氣體 。 氣味:有烴類氣味。
pH 值: 無資料 熔點/凝固點(℃):-185
沸點、初沸點和沸程(℃):-48 閃點(℃):-108
爆炸上限%(V/V):10.3 爆炸下限%(V/V):2.4
蒸氣壓(KPa):1158(25℃) 蒸氣密度(空氣=1):1.5
相對密度(水=1):0.5 溶解性:微溶于水,容易乙醇、乙醚。
辛醇/水分配系數(logkow):1.77 自燃溫度(℃):460
分解溫度(℃): 無資料 氣味閾值: 無資料
蒸發速率: 無資料 易燃性: 極易燃
臨界溫度(℃):91.9 臨界壓力(MPa):4.62
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性
穩定性: 穩定
危險反應: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與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氧化二氮等激烈化合,與其它氧化劑接觸劇烈反應;饒鰷囟认乱装l生危險的聚合反應。
應避免的條件:火種、熱源
不相容的物質:氧化劑、酸類
危險的分解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預期用途:用于制聚丙烯、丙烯腈、環氧丙烷、丙酮等。用以生產多種重要有機化工原料、生成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及多種精細化學品等。
可預見的錯誤用途: 無資料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信息
急性毒性: 無資料
皮膚刺激或腐蝕: 無資料
眼睛刺激或腐蝕: 無資料
呼吸或皮膚過敏: 無資料
生殖細胞突變性: 無資料
致癌性:IARC致癌性評論:G3,對人及動物致癌性證據不足。
生殖毒性: 無資料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性接觸:具有麻醉作用,可能導致頭暈或引起睡意。根據日本GHS數據庫將其分類為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性接觸,類別3。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 無資料
吸入危害: 無資料
毒代動力學、代謝和分布信息: 無資料
第十二部分 生態學信息
生態毒性: 對水生生物有害。藻類,96小時,EC50=33.39 mg/L。根據日本GHS數據庫將其分類為對水生環境危害急性,類別3;慢性,類別3。
持久性和降解性:生物降解性:好氧生物降解(h):168~672;厭氧生物降解(h):672~26883。非生物降解性: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1070~43000?諝庵泄庋趸胨テ冢╤):1.7~13.7。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BCF:13~31。
潛在的生物累積性:BCF:13~31
土壤中的遷移性: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
—殘余廢棄物: 室外排空(指純度未達標或檢修置換)或安全的焚燒掉。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裝:由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回收處理。
廢棄注意事項: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法規。
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
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號): 1077
聯合國運輸名稱: 丙烯
聯合國危險性分類: 第2.1類易燃氣體
包裝標志:易燃氣體
包裝類別: Ⅲ
包裝方法: 鋼質氣瓶。工業用丙烯可采用鐵路、汽車槽車以及管道輸送。用鐵路、汽車槽車運輸工業用丙烯產品時,除了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外,必須遵守《液化氣體鐵路罐車安全監察規程》和《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 。
海洋污染物(是/否): 是
運輸注意事項: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2)槽車運輸時要用專用槽車。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和運輸卡車要有導靜電拖線;槽車上要備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陽措施,防止陽光直射。運輸途中遠離火種,不準在有明火地點或人多地段停車,停車時要有人看管。發生泄漏或火災要開到安全地方進行滅火或堵漏。
(3)汽車裝運丙烯瓶,丙烯瓶頭部應朝向車輛行駛的右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時,車廂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4)輸送丙烯的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管道采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采取保護措施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丙烯管道架空敷設時,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丙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丙烯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丙烯管道外壁顏色、標志應執行《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定。
嚴禁與氧化劑、酸類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下列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年12月4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3號令)、《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項目順序》(GB/T16483-2008)、《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2009)《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 13690-2009)、《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及化學品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安全規范系列標準(GB 30000.2-2013~30000.29-2013),《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將該物質劃為第2.1類易燃氣體。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時間:2021年3月20日
填表部門: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
數據審核單位:山東墾利石化集團有限公司
修改說明:本SDS按照國家標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GB/T 16483-2008)編制 。
上一篇:甲基叔丁基醚(MTBE) 下一篇:柴油(Diesel oil) |